|
为确保中华民国经济部商业司“会议展览服务业资讯网”(以
下简称为本资讯网)网路使用秩序,以有效利用网路资源及避免不当使用,特订定网站使用条款为规范。网路使用秩序,以有效利用网路资源及避免不当使用,特订
定网站使用条款为规范。
当您使用本资讯网时,即表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使用条款之所有内容。经济
部商业司有权于任何时间修改或变更本约定书之内容。因此建议您随时注意该等修改或变更。您于任何修改或变更后继续使用本资讯网,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
接受该等修改或变更。
资讯连结与取用:您仅得于您的网站上以本资讯网网址(http://www.mice.moea.gov.tw)
连结至本资讯网首页,不得直接连结至本资讯网之其他任何网页,亦不得以页框(frame)及/或映射(mirror)方式将本资讯网之任何网页(包括首
页)放置于您的网站上展示。本资讯网不对您的网站至本资讯网的连结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证,您展示至本资讯网的连结方式,不得表示与本资讯网有任何关系
或取得本资讯网之赞助或支持,亦不得有暗示您的网站内容经过本资讯网授权或代表本资讯网观点,惟若有本资讯网事先许可,不在此限。
资讯利用:本资讯网所提供所有使用者之内容资讯相关服务,其资讯之利用仅以网页上
所刊载之目的为授权使用范围且以最终使用者为默许。任何个人、组织、机构等均不得以本资讯网所提供之资讯以图利或非图利之目的进行商业或非商业之相关运
用。本资讯网保留内容资讯价值再利用之权利。惟经本资讯网事先许可者,则依相关约定办理。
有关本资讯网所提供、或经由本资讯网所取得之各项讯息或资料,系依照依“现况”及
“现有”基础提供,本资讯网明确宣告不作任何担保。有关本资讯网所提供或建置相关连结供第三人使用,该等连结所指向之网页或资料,均为被连结网站所提供,
相关权利为该等网站或合法权利人所有,其网站内容之品质、正确性及网址正常运作与否均分别由各网站管理者负责,本资讯网不担保其正确性、即时性或完整性。
本资讯网所提供所有使用者之内容资讯、以及提供注册会员之电子报及档案下载等相关
服务,均依本资讯网之规划予以提供。任何使用者均须自行承担使用本资讯网之风险。在任何情况下,本资讯网对于(1)使用或无法使用本资讯网各项服务;
(2)经由本资讯网取得讯息;以及(3)其他与本资讯网服务有关之事项所致生之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惩罚性或衍生性损害,一概不负赔偿责任。
本资讯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照片、影像、插图、录音片、影
音片、档案、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素材,均受到中华民国著作权法及国际著作权法律的保障,相关智慧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营业
秘密与专有技术等。使用者下载或拷贝网站的内容或服务仅供个人、非商业用途之使用。使用人利用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的所有相关规定,不可变更、发行、播送、
转卖、重制、改作、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经济部暨所属单位网站上局部或全部内容及服务以赚取利益。
本使用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之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民国法律处理,并以台湾台北地
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果您对于本资讯网之网路使用条款之规范有任何问题,欢迎您与我们连络:
Email:
mice_portal@atosorigin.com
连络电话:+886-2-2514-2535 |